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NING XIA HUI ZU ZI ZHI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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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汝铁路线边上的渣土山不见了,铁路工作人员们的心一下子敞亮了。七年来,这座近200米高的渣土山,成了平汝铁路线上的一块“恶瘤”,也成了铁路工作人员们的一块心病。
2018年 5月16日,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银川工务段向宁夏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书面报告,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至汝箕沟一线的铁路道旁堆了一座近200米高的渣土山,存在局部煤渣溜塌堆埋铁道路线、落石上道的安全隐患,危及铁路行车安全,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该院检察官通过走访调查了解到,堆排在平汝铁路边的矿渣、弃土主要来自于神华宁煤集团探宝煤矿和石嘴山市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炭梁坡煤矿。自2011年,两家企业的煤矿开始向平汝铁路堆排煤渣、弃土,且已因渣石滚入铁路线,先后造成一次列车紧急停车和一次铁路交通事故。后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兰州铁路监管局、兰州铁路局工务处、银川工务段先后多次通过协商、发函的形式阻止矿方排渣,2015年矿方按照要求对煤渣山进行了卸载处理,但之后又恢复了排渣。2018年5月,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官进行实地调查时,煤渣山高度已近200米。渣土山下部滚落石块距铁路线最近只有几米,渣土山主体距铁路线100-200米,严重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通过实地勘察、调查取证,检察官办案组认为石嘴山市国土资源局作为主管部门,负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职责,对造成地质灾害的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应依法对煤矿向铁路线堆排煤渣、弃土的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和处罚。多年来,由于这一职权未能被正确行使,致使渣土山长期存在,不仅造成落石滚入铁道损坏机车、中断行车等问题发生,还形成堆埋线路、冲毁铁路等隐患,严重影响铁路行车安全。
在宁夏自治区检察院的统一领导指挥下,2018年6月4日,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向石嘴山市国土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其履行职责,责令违规企业停止堆排并整改到位。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石嘴山市国土资源局立即向两家违规企业下达通知,要求停止堆渣排渣,并要求企业委托有资质技术单位编制治理方案,彻底整改。2018年6月至7月间,该局三次召集两家企业,会同安监部门、铁路部门和检察机关召开推进会,明确责任,加快整治速度,并两次向检察机关书面报告了履行职责推进治理工作情况。
10月9日,由石嘴山市矿业集团公司负责的区段治理工程,投入资金2755多万元,经过三个月施工,达到了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的标准,正式通过验收。神华宁煤集团投资约1072多万元,对责任区段进行治理,现仍在施工。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对此进行了全程跟进监督,并将对未完工程继续监督,直至治理到位。
“依据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督促行政机关正确履职,促使公益得到修复和保护,是检察公益诉讼的目的。它的实现离不开协作配合,一体推进。就该案而言,石嘴山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国土资源局、安监局的积极作为,自我纠错,两家企业全力以赴的整治挽救,检察机关的尽责履职,都是让公益诉讼价值效果最大化的关键,也是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具体体现。”办理该案的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赵洁说到。